问题 | 企业长期资金是指企业的 |
释义 | 所有者权益总额+长期负债 企业筹集长期资金的方式有折旧、留存受益、银行长期存款、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股票。其中吸收投资企业可以采取吸收的方式来收集资金。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分为吸收国家投资、吸收法人投资、吸收个人投资。吸收直接投资的特征就是帮助增加企业的信用度,还可以促成其尽快形成生产能力,还可以降低财务风险等一些好处。 资金来源是指筹措资金的途径和金额的多少。资金来源主要有银行贷款、自筹资金(自有资金、股票、债券)和外资(买方贷款、供方贷款、补偿贸易、外国政府贷款、独资和合资经营等)。各类企业筹集资金的渠道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国家财政资金。指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金投入企业的资金。国家对企业的投资历来是国有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现有国有企业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过去由国家以拨款方式投资形成的。今後仍将是许多国有企业所占用资金的重要资金来源。改革开放以来,国有资金也投入到了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等类型的企业中,形成了这些企业的资金来源。 2.银行信贷资金。我国各专业银行是企业经营资金的主要资金来源和供应渠道,另外,世界银行及国外银行有中国境内分支机构为国内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的外汇贷款,也是我国企业不可忽视的资金补充来源。银行信贷资金有居民储蓄、单位存款等经常性的资金来源,贷款形式多种多样,可以适应各类企业的多种资金需要。 3.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财务公司等。这些机构的资金常常作为企业补充资金的来源。 4.其他机构或企业资金。我国许多股份制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其他机构或企业的投资。另外,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常有一部分时间或长或短的闲置资金,为企业之间相互调剂资金馀缺,提供了可能和来源。随著企业经营自主权扩大和证券市场的发展,这样的资金来源将会更加广泛。 5.社会个人资金。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的个人资金,通过证券市场对企业进行投资,为企业所利用,形成企业的资金来源。 6.企业内部形成的资金。企业内部形成的资金主要是计提折旧、提取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 7.外商资金。外商资金是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是外商投资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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