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城市副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规划纲要,“十四五”时期,副中心将全面落实副中心发展的新要求,突出特色发展,将城市副中心打造成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京津冀协同发展桥头堡和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到2035年,城市副中心将承接中心城区40万至50万常住人口疏解。“十四五”时期城市副中心将实现“一个成型、一个突破、四个显著提升”。“一个成型”即城市框架基本成型。高水平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形成与中心城区半小时交通圈,“十一横九纵”骨干路网体系基本建成,老城区南北交通显著改善。上蓄、中疏、下排的通州堰系列分洪体系基本建成,城市副中心生态化防洪标准提升到100年一遇。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