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按月补贴:按月补贴额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其中标准工资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年度月购房的补贴系数为0.66。 2、一次性补贴:一次性发放房补贴额(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十(1999年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往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其中年度工龄补贴额为13元。 3、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 住房公积金 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其中年度基准补贴额为1265元,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第六条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