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死了户口不注销是不可以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死亡的,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应当在埋葬之前或者事后一个月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因此不能够在人死亡之后保留户口不注销。 一、冻结户口实行什么政策 冻结户口现阶段实行区域政策。因此,如果一些地区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公民身份证到期而不及时更换,将被视为失踪人口,则相关地区可以冻结公民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埋葬前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因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和发现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报告。 二、人死了是先销户还是去火化 可以火化了之后再去派出所注销户口,也可以先注销户口在火化,在规定时限内就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规定:公民死亡是城镇户口在葬前,是农村户口在一个月以内,由死者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凭死亡证明和有关证明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殡仪馆火化尸体凭医院的死亡证明或者公安派出所的火化证明。也就是说医院的证明或派出所两家只要有一家出具证明就可以对遗体火化。 三、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一样吗 不一样。户口注销不一定就代表死亡,死亡证明是医院开具的,而户口注销证明公安部门开具的。依据相关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