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是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隶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较大的社会范围内筹集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大数法则”,通过互助互济的方式,将发生在少数人员或单位的风险,转移到多数人或多数单位共同分担。以此实现对生育引起的暂时无法工作的女职工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她们的基本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解决各单位负担生育费用畸轻畸重的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