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应该如何认定 |
释义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一,同居中两方至少有一方是有配偶的,可以是一方,也可以是两方都有配偶。 第二,同居期间是不以夫妻名义对外活动的,这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本质区别。 第三,必须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与通奸、一夜情不同。所谓通奸,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第三者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谓一夜情。 一般而言,一夜情是指男女(包括有配偶或无配偶)双方通过网络、电话等社交方式结识后,相约见面并发生性关系,之后不再联系。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其直接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同时无过错的配偶一方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一、男方出轨可以起诉离婚吗? 出轨即为在婚姻家庭中一方或者双方违法夫妻忠诚义务,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或者是生活。出轨分两种形式,精神出轨和身体出轨。身体出轨:是指通常我们所说的肉体出轨,即背叛爱人和婚姻而与异性发生了性关系。精神出轨是相对肉体出轨而言,有些人迫于社会、舆论、家庭、孩子等因素影响。控制了自己在身体行为上的“婚外情”。但是通过语言、书信、网络等交流方式与自己心仪的对象或者对自己有好感的异性之间发生了超出普通人之间交往的度。精神出轨代表了爱情的背离,而肉体的出轨代表了性的背叛。民法典规定,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此处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系指有配偶者而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般不包括嫖娼、婚外性行为,更不包括精神出轨。虽然前述嫖娼、婚外性行为以及精神出轨并不是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条件,但是以身体出轨、精神出轨为由提出离婚是可以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者双方协议离婚。 二、婚姻一方出轨影响财产分配吗? 会影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过错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三)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因此,像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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