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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不给员工补缴社保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全部补交你的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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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3: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