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电子合同的特点如下: 1、电子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电子合同的订立是双方的真实含义,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况; 3、合同内容不违反公共道德和善良习俗; 4、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没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6、不存在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 7、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8、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 9、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电子签名所代替; 10、电子合同的生效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或经常居住地; 11、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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