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困难户:像农村五保、低保等对象,他们建房一般由民政部门给予补贴; 二、迁村腾地户:为了更好地发展,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迁村腾地的地方,将会对迁村腾地中重新建房的住户给予一定的补贴; 三、新农村建设户:实行新农村建设的地方,由政府负责,对按照规划要求做房的将给予补贴; 四、危房改造户:国家要求各个省市依据危房改造的方式、标准、成本需要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各种不同的情况; 合理的确定不同地区不同房屋的分类补助标准,切切实实的减轻农户危房改造的困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一条,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