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计服务合同能不能开劳务费 |
释义 | 设计服务合同可以开劳务费的发票,只要在设计服务合同中约定了劳务费即可。 一、土方工程承包流程 一、签订土方工程承包合同。土方工程队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项目启动。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三、项目初始阶段。(一)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二)发表项目协调程序,发表设计基础数据;(三)编制计划、采购计划、施工计划、试运行计划、财务计划和安全管理计划,确定项目控制基准等。 四、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 五、采购阶段。采买、催交、检验、运输、与施工办理交接手续。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六、施工阶段。(一)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试验,移交工程资料,办理管理权移交,进行竣工决算。(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七、试运行阶段。对试运行进行指导和服务。 八、合同收尾。去的合同目标考核证书,办理决算手续,清理各种债权债务;缺陷通知期限满后去的履约证书。 九、项目管理收尾。办理项目资料归档,进行项目总结,对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解散项目部。 二、1个点的劳务发票能够抵扣吗 1个点的劳务发票可以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劳务费用取得劳务费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 根据营改增实施办法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发生的劳务费不是属于上述不得抵扣情形,则可以正常抵扣。 个人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向国税局申请代开,按照百分之三征收率开具发票,并缴纳增值税,缴纳地税局征收的附加税如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缴纳地税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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