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山东省泰安市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环山路以南、灵山大街以北、长城路以东、唐訾路、白凤路以西。补偿标准:区片价: 70000元/亩;基本农田: 84000元/亩;建设用地: 70000元/亩;未利用地: 56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货场路以东、灵山大街以南、泮河大街以北、泰明路以西。补偿标准:区片价: 65000元/亩;基本农田: 78000元/亩;建设用地: 65000元/亩;未利用地: 52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一类、二类区片和景区以外的市驻地辖区范围。补偿标准:区片价: 60000元/亩;基本农田: 72000元/亩;建设用地: 60000元/亩;未利用地: 48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