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伤情司法鉴定不服怎么办? |
释义 | 对伤情司法鉴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搜集证据推翻鉴定。 一、做法医鉴定流程有什么 法医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部分,其流程主要包括: 1、办案机关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就同一鉴定事项只能委托一家鉴定机构,并且委托人应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 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后审查相关资料,根据规定于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若鉴定机构决定受理办案机关的委托,需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并自委托书生效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4、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并且签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犯罪嫌疑人或受害人对鉴定结果不满,可以提出申请,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二、工伤鉴定第2次结果不服怎么办 工伤鉴定第2次结果不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目前我国对司法鉴定次数是没有限制的,理论上只要一方对二次司法鉴定不服的,可以提出再次进行司法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三、法律规定中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结果存在异议怎么办 司法鉴定是查清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如果鉴定结论错误必然会导致案件结果错误,因此,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具体程序是: 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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