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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症补助一年补助多少
释义
    一、重症补助一年补助多少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指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为了化解因大病治疗所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而建立的一种医疗补助制度。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无需申请;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每一社保年度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对应的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补助金给予支付,重大疾病补助金每一社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人员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后,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支付:
    (一)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按95%的标准支付。
    (二)指定慢性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按相应规定的标准支付。
    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累计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和指定慢性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应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从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列支。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缴费率和待遇标准、支付范围的调整,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医疗保险金收支结余情况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二、重大疾病政府补贴标准
    1.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居民低保常补对象补贴标准: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药费用,要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但是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
    2.城市低保户中的非常补对象、农村低保对象补贴标准: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按20%的比例给予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4000元;
    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补贴标准:个人负担部分在2万元以上的,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0%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
    4.除上述以外其他城乡居民患有规定病种的补贴标准:医疗费在2万元以上的,其超过部分可按10%给予救助,但一年内救助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
    第十八条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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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2: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