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为无效婚姻: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1、直系血亲。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三、未达法定婚龄未达法定婚龄是指男未满二十二周岁,女未满二十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