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而言别人拿了他人而定房产证是没有多少用处,从法律上而言,非产权本人是不能办理产权变更、抵押、转让。但是防范别人拿走产权证、冒充本人身份,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等,这必然会导致法律纠纷的产生,虽然依据法律被侵权人可以依法主张权利,若造成损害后果由有过错的房产管理部门、他人承担或负责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