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达到什么情况可以拘留 |
释义 | 具备以下条件派出所有拘留条件: 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具有以下情形: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等。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一、拘留按照什么程序执行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捺手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2、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 二、刑事拘留和逮捕有什么不同 1、刑事拘留可以由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直接做出决定。逮捕则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2、刑事拘留后的法定羁押期限一般为三到七天,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则没有限制。 3、刑事拘留的对象不同。 4、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适用条件不同。 三、什么情况下不能拘留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是不进行实际执行: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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