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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达到什么情况可以拘留
释义
    具备以下条件派出所有拘留条件:
    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具有以下情形: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等。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一、拘留按照什么程序执行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捺手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2、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
    二、刑事拘留和逮捕有什么不同
    1、刑事拘留可以由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直接做出决定。逮捕则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2、刑事拘留后的法定羁押期限一般为三到七天,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则没有限制。
    3、刑事拘留的对象不同。
    4、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适用条件不同。
    三、什么情况下不能拘留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是不进行实际执行: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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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8: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