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期间是否可以找工作,按如下情形处理: 1、如果与原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只是对劳动争议事项提起仲裁申请,那么是可以找工作上班的。 2、如果还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可以找工作到新公司上班,否则就构成了双重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 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