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1年执行费收取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一份关于执行费收取标准的说明,其中包括了具体的收费规定和相关的法律依据。具体来说,执行费的收取分为三种情况: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另外,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具体的申请费则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分析 一、关于执行费收取标准的说明: 1、执行费收取的具体规定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二、法院执行费由谁来承担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应当交纳申请费。但是,该项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结语 这段话主要介绍了关于执行费收取标准和由谁来承担的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费收取的具体规定包括三种情况,分别是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而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在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时,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决定。因此,申请费的缴纳和执行费的承担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三节 监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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