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投诉民警办案不公 |
释义 | 投诉警察办事不公,可以向督查、纪委或者信访部门进行投诉。若警察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就警察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或向服以及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派出所民警办案不公平到哪里投诉? 可通过陈述事实、申辩,跟工作人员讲,也可依派出所给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一般为派出所所在的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或者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受害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故意伤害罪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3.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综合考虑故意伤害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赔偿谅解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生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第四十二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第四十四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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