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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什么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释义
    加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政府采购预算是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规范,直接关系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质量。
    《政府采购法》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各预算单位应结合实际需求和有关部门出台的标准,本着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预算。
    各业务部门应根据资产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及采购供应部门的市场调研情况,结合单位项目库规划,按照需求的紧迫程度,提出项目库调整建议。资产管理部门对确定需要报批的项目及需要进口的物资应及时组织报批,给采购实施预留足够的时间。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行为的主体,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负总责。主管预算单位对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负有重要的管理责任,要指导协调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主管预算单位和采购人要通过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将其责任分解落实。采购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控制机制有着详细的规范。政府采购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复杂、廉政风险高。为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节约财政资金和防止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单位内部应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主要是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分离。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要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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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0: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