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公账户转账需要身份证,经办人要携带其身份证去办理,公对公转账需要公司印章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在转账的时候需要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账号以及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 法律客观: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相一致。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的字号相一致;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由“个体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组成。自然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名称全称相一致。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的,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