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医保截止交费时间2023 |
释义 |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从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3月20日。 城乡居民医保不仅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也是保障居民基本医疗的需求,实行的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我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缴费。 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实际参保缴费情况,为了更好地促进全民参保,经市税务局、市医保局研究决定,我市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从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3月20日。在征收延长期内缴纳医保费的居民,缴费次月起至当年年底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本次缴费延期结束后,将不再进行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尚未完成缴费的城乡居民应抓紧时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无法正常享受2023年度医保待遇。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缴纳: 居民可以通过行政村(社区)集中缴费。还可通过就近银行网点进行缴费。银行网点(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郑州银行、洛阳银行、中原银行、光大银行等)缴费;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大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缴费。 可在手机上通过华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城搜索“河南税务”APP下载后,找到“办税”模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关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和支付宝社保缴费主入口,选择“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即可缴费。 需要提醒广大居民注意的是:居民通过银行、线上、税务大厅等方式缴费时,一定要核准参保地再确认缴费,以免错缴参保地后期无法更改,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父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需要到父母参保地医保中心为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方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起到当年年底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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