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购买重疾险时,保险公司会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如果投保人隐瞒了已知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理赔。但如果投保人确实已经如实告知,而保险公司仍然拒绝理赔,那么投保人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此时,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告知不实的事项,保险公司有权利解除合同,并退还保险费。但如果已经支付了保险赔款,保险公司不得拒绝理赔,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如实告知,或者故意制造虚假证明材料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已经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追回已经支付的赔偿金。 2.《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合同自愿禁止或者限制一方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的,该禁止或者限制无效。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协议、声明、广告等不得含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条款。 综上所述,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如实告知肾病,但保险公司仍然拒绝理赔,那么投保人可以寻求法律帮助,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