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中精神疾病是否可以自行选择理赔方式?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精神疾病属于重疾险的保障范围。理赔方式一般由保险合同约定,但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可以自行选择理赔方式。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应当由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 2.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规定》第七条:被保险人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标准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3.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引》第十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可以自行选择理赔方式。 4.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对合同内容进行约定。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可以选择合适的理赔方式,包括一次性给付或分期给付。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标准给付重疾险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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