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级智力残疾不可以立遗嘱。因为智力残疾的人是不可以订立遗嘱的。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其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确认。具体有以下三点: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