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是有严格规定的,这些收费标准都要按照政府指导价管理来确定。一般小车停放的收费标准,从7时到20时室外的为3元/次;过夜从20时到次日7时室外为6元/次;如果停放一次时间在24小时内(含24小时),只收取一次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租赁费。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