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诉讼地必须在甲方所在地吗? |
释义 | 不是。一是按合同约定地或方式来确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或仲裁的管辖地;二是没有约定的,一般是被告就原告原则,也可以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为诉讼地。由此可见,是可以在甲方所在地,并不是必须。对于诉讼方可以进行选择,合同诉讼可以在签订地也可以是履行地。 一、如何确定法律服务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包括: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3、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院管辖地和仲裁地冲突吗 法院管辖地和仲裁地没有冲突。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欠款纠纷在哪里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约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纠纷,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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