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中工作地址不明确,如何解决? |
释义 | 劳动合同没有明确工作地址时,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需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一年后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工作地,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没有明确工作地址怎么办?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1、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辞退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于违法辞退,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签定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工作地,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拒绝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在此种情况下,辞退员工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在单位工作一年后,仍不和员工签订合同,可以视为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工作地的情况下,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并在一年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合同后辞退劳动者,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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