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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
释义
    医疗机构是不可以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问题的相关解答已给出,请各位读者根据情况查阅。”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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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4: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