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验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商品房验房时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要找出购房合同,准备各种相关资料; 2、到场后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3、注意房屋的实际面积是否符合约定;等等。 一、一手房合同怎么签 一手房合同签订的流程主要如下:1、申请开发商的资质及所购商品房证书; 2、按开发商要求提供相关身份材料;了解银行需要申请人需要哪些资料(比如收入证明、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要加给公章、你的工资条、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有的还要其他资料。各个银行要求不一样。)3、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4、对当地房管局网上查询所购房是否登记备案在自己名下。房屋入住前要交物业维修金等费用要算好,签订认购前最好先看看购房合同。 二、房子出现哪些问题可以退房 验房时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就可以要求退房: ①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 ②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 ③ 开发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或故意隐瞒的; ④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您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您有权退房。 三、哪些情况下能退房 1、擅自变更规划设计通常,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都会约定开发商变更产品设计之前,必须经业主同意,否则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且影响房屋结构、户型、朝向、面积等,购房者有权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2、开发商“五证不全”不少开发商在没有取得五证的情况下即开始出售住宅产品,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想要合法出售商品房以上证件缺一不可,否则会视为违法操作,购房者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也属无效合同,这种情况购房者也可要求退房,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交纳的房款及利息。3、无法正常办理或延迟办理房屋产权证目前,房屋产权证通常都由开发商统一代办,但若为开发商原因,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房屋产权证,可以按约定要求退房;或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1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4、延期交房催告后仍不交房由于不少开发商资金紧张,延期交房的情况时有发生,通常开发商会在购房合同中为延期交房设置一定期限的延展期,若经购房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人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房屋面积误差超3%在房屋正式交房后或办理产权证明时,购房者可以通过测绘部门对房屋面积进行实际测量,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并在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要求开发商将已付清的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6、质量问题影响使用房子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在交付时也应当经由专业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对房屋质量进行核验,若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且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购房者若以此为依据要求退房,则需要质检部门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质量不合格证明。7、房屋存在抵押情况或“一房二卖”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前,就把所售房屋进行抵押,而未告知购房者,或卖给购房者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者经查明之后,即可要求退房。不仅如此,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转卖给第三人,则为“一房二卖”的情况,此时,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房,还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双倍赔偿。为了防止出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在购房前最好先查明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情况,以防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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