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的收房手续及流程? |
释义 | 新房的收房流程如下:开发商通知收房,验明购房者身份;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购房者现场验房,检查下房屋是否存在各类问题;签署房屋验收交接表;结算费用,签订协议合同;领取房屋钥匙。 一、购房者没拿到购房合同会影响收房吗 购房者没拿到购房合同会影响收房。收房时业主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完税凭证、维修基金发票等;开发商要提供的材料有: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物业管理方案、房屋交接书等。 二、开发商变更房屋设计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么? 开发商变更房屋设计,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首先,如果房屋在交付使用时,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房人有权退房;其次,买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约定房屋设计内容,开发商变更设计的,属于严重违约导致购房者目的不能实现,所以,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能拒绝收房的情况有: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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