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工商的处罚不满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商处罚的内容如下: 1、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从事其他违反经营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2、对外国(地区)企业未经登记擅自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或者所设代表机构从事违反有关代表机构管理规定的行为; 3、对未经登记擅自开办商品交易市场的行为; 4、对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5、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对经销进口商品无合法凭证的行为; 7、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 8、对利用合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9、对违反商标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10、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1、对自行发布或代行设计、制作、发布违法广告或者从事其他违法广告活动的行为; 12、对违反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的行为; 13、对订立企业动产抵押合同或者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或者商标专用权出质登记的行为; 14、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 工商的处罚种类如下: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