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店存在虚假宣传,工商局会怎么处罚 |
释义 |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1、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点: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四章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关于虚假宣传的认定:(一)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二)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三)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以上是律师根据当前法律法规整理得到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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