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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管制刑是什么意思
释义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
    管制刑,依法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限制其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但不是剥夺政治权利,如果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则附加刑做出判决。
    判处管制的罪犯,可以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一、管制的对象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二、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
    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经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得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更不得计入执行期。
    三、管制期间的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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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7 9: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