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一、姓名权属于人格权吗 姓名权属于人格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的权利。法律规定,对于干涉、盗用、假冒姓名的行为,应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法人的名称权是法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名称,并排除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二、公司法人是否具有人格权? 公司法人享有人格权。公司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权、名誉权。 法人名称权是法人依法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依照法律规定转让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盗用或冒用的人格权。法人名誉权是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 三、二十年前学籍被顶替一年有什么影响 顶替别人的学籍上学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顶替别人的学籍上学,所窃取的表面上是姓名,实际上是盗用他人身份名义,其危害性不局限姓名,而是整个身份信息。故在刑法上,现在虽然没有“顶替身份罪”,但其冒用手段如涉及伪造户籍、身份证的,则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在民法上,应当认定为侵犯个人身份权(包括并不限于姓名权、受教育权,还包括其他各种身份权,譬如银行贷款名义、个人信用等),被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注销冒名身份、恢复真正身份,赔偿损失等。即使已经超过二十年,由于人格权侵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仍需要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