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有产权房可以卖给一方。双方可以约定共同拥有的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达成协议后,去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即可。 法律分析 夫妻共有产权房可以卖给其中一方。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内财产,包括共同拥有的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享有房屋所有权。达成约定后,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约定是自愿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应为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转让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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