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进行买卖的婚姻没有效,法律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被买卖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被买卖婚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