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民有的权利与义务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的保护,保护华侨、归侨和侨誉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纳税。 公民有的权利如下: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权; 5、诉愿权; 6、社会经济与文化权利; 7、特定人的权利保护。 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 5、依法纳税; 6、其他基本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