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狗咬死人如何判主人刑
释义
    狗咬人,主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烈犬极具攻击性和危险性,但未尽合理的管理和控制义务,导致饲养动物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现实危害,其对饲养的烈犬危害公共安全持放任态度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喝酒开车撞死人如何判
    酒后驾车撞死人,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人者可以判多久刑
    故意伤害罪内容为伤害他人身体。伤害自己身体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自伤行为侵犯了国家或社会法益而触犯了刑法规范时,可能构成其他犯罪。那么打人者可以判多久刑呢?
    律师解答: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打妇女判几年刑
    在生活中,当男性与女性发生冲突时,不要用武力、暴力来解决问题。在每一个家庭中,保护妇女和小孩是我们的担当,绝对禁止家庭暴力。那么,打妇女判几年刑?
    律师解答:
    1.如果仅仅造成轻微伤的,不构成刑事案件,担承担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如罚款、拘留。
    2.如果殴打妇女,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犯罪主体必须年满16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犯抢劫罪判几年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构成抢劫罪判几年刑
    构成抢劫罪一般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9: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