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什么物品 |
释义 | 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一、生活中的易燃易爆品: 1、花露水 花露水颜色以浅色为主,有淡绿、黄、绿、湖蓝等颜色。其主要成分为:橙花油、玫瑰香叶油、柠檬油、安息香酸、香柠檬油、酒精。 2、空气清新剂 空气清新剂也可以称为“环境香水”。基本上都是由乙醇、香精、去离子水等成分组成,通过散发香味来掩盖异味,减轻人们对异味不舒服的感觉的一种气雾或喷雾。 3、气雾杀虫剂 气雾杀虫剂是指杀虫剂的原液和抛射剂一同装封在带有阀门的耐压罐中,使用时以雾状形式喷射出的杀虫制剂,液罐内的推动。 二、公共娱乐场所“十个严禁” 1、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和维修作业。 3、严禁封闭或封堵建筑物的外窗。 4、严禁营业时超过额定人数。_ 5、严禁乱拉乱接 电气线路,超负荷使用。 6、严禁在演出、放映场所、观众厅吸烟和明火照明。_ 7、严禁使用塑料制品废纸篓。 8、严禁烟蒂与普通生活垃圾共同清理。 9、严禁不按有关规范和规定使用燃气。 10、严禁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疏散走道。 法律依据 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39号令)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根据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根据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根据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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