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打学生会到什么程度? 犯法吗? |
释义 | 老师打学生任何程度都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一、违规的抄抄老师算不算犯法 如果对象是成年人,可以视为不是违法行为,如果对象是未成年人,是可以视作违法行为,因为未成年人在学习阶段里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罚抄属于变相体罚,作为教师,是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的。 二、学校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可以举报吗 学校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可以举报。根据相关规定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学生在学校受伤应该如何归责 1、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纠纷发生后,如果是学校一方的过错,学校应为单独的赔偿义务人; 2、因学校未尽到管理和保护义务,但损害事实是由加害学生引起的,加害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应为共同的赔偿义务人; 3、学校完全没有过错,损害事实是由加害学生全部责任引起的,加害学生的监护人应为单独的赔偿义务人; 4、学校和学生均无过错,那么可以按照公平原则,学校和与事故有关的学生监护人可成为共同的补偿义务人; 5、教师履行职务的行为应视为学校行为,因教师体罚学生等引发的赔偿纠纷,应由学校承担民事责任,学校是单独的赔偿义务人;教师只有因教学活动以外的原因实施侵害行为的,才能成为赔偿义务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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