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手续: 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 3、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行驶、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 4、持已经变更的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办理变更或转籍。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