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一楼开店违法吗 |
释义 | 小区一楼开店未经审批以及未经小区业主同意是违法。 业主不得擅自将住宅性质的用房更改成经营性质的用房,若业主想要将住宅更改成经营性用房,必须要遵循当地的相关法规及管理制度,还需得到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如果在未经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私自使用住宅开店,其他业主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 综上所述,业主对其住房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住房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改变一楼住宅用途开店应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同时需要依法进行申报进行经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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