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性质为园地能干什么 |
释义 | 土地性质为园地,在土地规划分类中,园地属于农用地的一种,在规划分类中,是农用地的二级分类,与之同级别的农用地还有耕地、林地等;园地又可以细分为三个三级规划分类,分别是果园、茶园和其他园地。 园地和耕地、林地的区别: 1、作物类别上 (1)园地指的是种植一般以采集果、叶为主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与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2)林地指的是以生长乔木、灌木、竹类、沿海红树林为主的土地; (3)耕地指的是以种植农作物(包含蔬菜)为主,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者其他树木的土地; 2、土地利用类型 (1)园地覆盖度是在0.5之上的或者每亩的株数是大于合理株数70%以上的土地,这里的土地包括用来育苗的土地,要注意的是,苗圃是固定的林木育苗地,是属于林地而不是园地; (2)林地是郁闭度0.2之上的乔木林地及疏林地、竹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灌木林地、火烧迹地、苗圃地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3)耕地就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耕地指的是种植用于农作物的土地。其中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含有轮作地、轮歇地),耕地包括南方的宽度小于1米,北方大的宽度小于2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含埂)。 综上所述,园地是属于农用地的一种,一般是不可以申报建房的,如果园地内是确需建房子,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才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