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按揭费用收费标准如下: 1、房屋查案费:每证90元,由房管局收取; 2、房屋评估费:评估价的0.5%,由评估公司收取。如果不需要出评估报告,则只收取300元的初评费; 3、按揭代理费:按揭公司直接收到的服务费用,标准是贷款额的1%至1.5%;不同按揭公司执行的标准有差异,较为普遍的是贷款额的1%或1.2%; 4、贷款保险费:贷款额*1.2*0.1%*贷款年限,保险公司收取,二手房按揭贷款的高年限是20年; 5、贷款合同公证费:每宗300元; 6、转按揭合同协议公证费:每宗300元; 7、交易委托公证费:每宗200元; 8、银行公积金代办费:每宗500元,由相应银行收取; 9、他项权利登记费:每证250元由房管局收取; 10、贷款印花税:贷款额的0.005%,由银行收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