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其中,理顺行政执法的权责关系、规范诉讼程序,构建权责清晰、协同有序、监督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是重要任务之一。具体来说,要明确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完善权力配置和责任分工机制。要加强行政执法协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行政执法协同机制,加强协助调查、证据交换等工作。要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和诉讼程序,完善司法审查机制,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管和纠错,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机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现代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