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房屋出租合同可以解除吗 |
释义 | 疫情期间并不会直接的必然的导致房屋租赁合同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困难。但根据公平正义原则,疫情因素的确间接的影响到了租赁合同的履行,因此可以与房东友好协商,适当减免部分租金,以达到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附随义务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吗 违反合同附随义务,具有下列情形,可以解除合同:1、一方在履行期满前明确表示违约的;2、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履行不能的,或者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3、其他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违约情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的解除条件包括了哪些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达成合同解除条件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根本违约情形出现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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