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疫情期间交不了电费的解决方式: 1、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不能按期缴纳电费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由用电客户向属地供电公司提出申请,供电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延期缴纳,同时,属地供电公司要定期向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备案; 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如在申报前发生欠费的,需在申请缓缴电费前,补清原有欠费;如未能补清原有欠费,原则上不能享受该缓缴电费政策。此次缓缴电费执行时间是:自2022年6月1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 3、暂缓缴费协议到期后,用户应按文件规定要求信守承诺,依法缴纳电费,逾期不交欠费并超过7天的企业,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批同意,纳入政府征信平台,并按约定停止供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