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2023年积分入学新政策 |
释义 | 2023年东莞市积分入学新政策如下: 1、优化积分方式仅用于申请公办学校。东莞市从2022年秋季起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实行全员学位补贴,不再需要通过积分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从2023年秋季起,在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在开学后,直接向就读的民办学校提出学位补贴申请,民办学校收集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呈报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审核符合资格后发放学位补贴; 2、提高民办学位补贴标准。从2023年秋季起,将二档补贴标准提高至一档补贴标准,即学位补贴的标准全部提高至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上述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该补贴标准适用于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在校生; 3、简化民办学位补贴中领流程。由于学位补贴统一为提标为一个档次,且实行非户籍学生全员覆盖,为此从2023年秋季起,非户籍学生不再需要通过积分入学的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并确定补贴档次。在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在开学后,直接向就读的民办学校提出学位补贴申请,民办学校收集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呈报教育部门审核,审核符合资格后发放学位补贴。 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积分入学的申请条件有: 1、年龄条件。申请人须年满6周岁且不超过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其中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申请人必须年满6周岁(计算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含8月31日);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申请人,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年级的入学年龄;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申请人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申请人,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申请留级重读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2、户籍条件。申请人须为我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 3、积分方条件。积分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按本方案为申请人提出积分入学申请;积分方是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积分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积分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积分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综上所述,在东莞工作的异地务工人员,其子女按照积分入学的形式享受当地义务教育。满足东莞积分入学条件的,可以办理入学。符合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继续通过积分入学方式或优待政策方式,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