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
释义 | 外资公司法人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变更决议文件; 3、由企业投资方法人代表签订的合同及章程修改书; 4、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6、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一、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材料 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公司名称变更是否需要通过董事会 公司名称变更是否需要通过董事会分为以下情况: 1、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有决定变更名称的的权利,则不需要经过董事会通过; 2、如果没有这一类规定的,则公司名称变更需要经过董事会通过。 公司变更名称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或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可以变更吗 公司可以进行法人代表的变更手续。 其中,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手续如下: 工商局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应提交的手续有: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新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正副本。具体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一人有限责任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其实最方便的办法还是去企业所在地的工商局或者登记注册的工商处了解,因为很多具体的条款要求及企业的实际情况都不了解。 公司法人代表虽然可以进行变更,但需要申请法人代表的替代或者更换都需哟得到董事会的批准,在上级机关公认可以进行更换替代的职责之后,才能按照程序进行相应的手续的办理,否则就没有资格进行法人代表的变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